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主管、武汉市人民政府举办、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濒临风景优美的汤逊湖,北校区坐落风景秀丽的狮子山麓、野芷湖畔,地铁7、8号线直达南北校区。学校发端于1904年张之洞创办的两湖总师范学堂,已历117年。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校园总面积1100余亩,建筑面积56万平方。设有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外语、文化创意与艺术设计、旅游与酒店管理、职业网球、财经、计算机与电信工程、汽车技术与服务、建筑工程、机电工程、马克思主义学院、创业学院13个教学院系和国际教育、继续教育学院,专业70余个。
现有国家级示范、骨干专业7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4个,省级以上重点品牌、特色、骨干、专业实训基地、协同创新中心、大师工作室等教学标志性成果50多项。
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优质高等专科学校、省级文明校园、平安高校建设示范单位、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赋能提质行动1+X项目首批试点院校、全国百佳优秀继续教育培训院校、全国高职体育工作“一校一品”示范学校、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实训基地、湖北省首批教学诊改复核院校,是湖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湖北职业教育国际交流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华职教社湖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理事长单位。
学校连年获评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教学资源50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近几年《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结果》中,居全省第2名;在全国1466所高职院校竞争力排行榜中,从2016年215名跃升至2021年111名,全省第6名,连续评为五星级院校;学校在校生规模和专业数居全省第二,2020年在湖北省的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分别位居全省高职高专院校第4、第5位;在全国高职院校综合类排名第34名,全省第1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顾全大局,服从安排,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博士研究生专项招聘一览表》(见附件)。
三、人才类型、条件及待遇
(一)类型A
近5年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相当及以上层次国家级项目(课题)级别项目,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主持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或以上级别项目。
2.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以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本文所指学术论文不含会议论文,下同) 3篇及以上(年龄不超过32周岁者至少2篇);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且其中2篇在CSSCI科研来源期刊上发表。
以第一作者在《光明日报》(理论版)、《人民日报》(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权威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或以第一作者在非CSSCI 来源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SCI( A&HIC)全文收录或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要、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后等同于1篇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下同。
3.自然科学领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中至少3篇(年龄不超过32周岁者至少2篇)被SCI收录(其中1篇在SCI 二区及以上源刊上发表); 或至少2篇(年龄不超过32周岁者至少1篇)被SCI收录(其中1篇在SC1二区及以上源刊上发表),且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4.工程技术领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中至少3篇(年龄不超过32周岁者至少2篇)被SCI或EI收录(其中1篇SCI收录论文)。
5.若应聘者的某项业绩特别突出或作出特殊贡献,可由本人和各单位提出申请,并经人事处提请学校审定。
注:(1)核心期刊分别为: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 CSSCI 来源期刊(南京大学),不含扩展版来源期刊、CSSCI 来源集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来源期刊(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不含扩展库期刊。(2)SCI源刊分区标准参照《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执行。
6.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级教学团队、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等高层次人才面议。
相关待遇:
年薪:40-60万;
科研启动费:20-40万(由科研处提出考核管理办法);
安家费:60万;
其他高层次人才待遇面议。
其他说明:A类人员通过考核后纳入武汉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办理事业单位入编等相关手续。
(二)类型B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较好的科研工作成果,具有明显的学术潜力和活力的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国港澳台地区及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须获得教育部认证。
相关待遇:
B1类:纳入武汉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办理事业单位入编等相关手续,享受武汉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待遇。
连续3年每月另享受博士津贴:2000元;
科研启动费:5-30万(由科研处提出考核管理办法);
安家费:10万;
提供人才周转宿舍1间(3年);
支持博士(后)申报武汉市政府博士生资助经费。
B2类:预聘制管理,不纳入事业单位序列,比照B1类编制管理给予相应待遇,根据个人绩效,年薪20—25万,逐年递增。实行“非进即退”的合同聘用工作机制,聘期三年,通过考核择优进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相关待遇:
连续3年每月另享受博士津贴:2000元;
科研启动费:5-30万(由科研处提出考核管理办法);
安家费:10万;
提供人才周转宿舍1间(3年);
支持博士(后)申报武汉市政府博士生资助经费。
其他说明:B2类人员经过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等考核,择优优先进入B1类;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相关政策和待遇可面议。
四、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1年6月30日。
2.对《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博士研究生专项招聘一览表》(见附件)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咨询,可直接联系各部门和学院负责人。或联系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人:曾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27-81805129、027-88390665;联系邮箱:wcyrsc@126.com。
3.单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127号(南校区)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野芷湖西路26号(北校区)
附件: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博士研究生专项招聘一览表.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